“一网通办”如何办?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了解到,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《<政府采购云平台“一网通办”事项清单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依照政府采购各参与方的职责,明确了监管部门、采购人、供应商、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“一网通办”的清单。
针对各方不同需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
根据《通知》,内蒙古自治区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,通过规范业务办理标准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、搭建全区惟一指定的政府采购门户网站、整合政府采购数据资源、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,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办理。
据了解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,率先实现了规划建设、建设标准、集采目录、信息发布、交易平台、监督平台、诚信管理、 CA互认和接口规范的统一。
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采访时介绍,根据政府采购各参与方的不同需求,政府采购云平台十大子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,政府采购云平台七大基础库实现了登记入库、诚信备案等“零上门”服务,采购业务办理不见面,真正做到“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,确保各政府采购当事人“一网通办”所有事务。
细分22大项129小项涵盖全部业务环节
“‘一网通办’事项清单,共22大项、129小项,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意向、采购计划、采购执行、合同备案、合同支付、履约验收、信用评价等整个业务环节。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,电子化让采购留痕,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质效,方便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,规范政府行为。
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,在22大项中,涉及到采购人的项目包含了基础信息统一管理、采购预算、信息公开、采购计划、项目采购、电子卖场采购、诚信评价、合同管理、履约验收、信息共享、移动办公、信息查询、基础支撑共13大项,是政府采购五参与方中涉及内容最多的一方,这也充分说明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导作用。
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提高监管质效
“一网通办”后,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?根据《通知》,在保证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前提下,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用“一网通办”事项,可实时查询信息登记、日常管理、业务办理、交易信息、信用评价、诚信管理、档案信息和融资信息等,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利用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系统,通过将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实时产生的基础数据、监管数据、交易数据、档案数据进行分类、回归、聚合、统计、分析,并形成监管数据资源,并充分运用到业务办理、监督管理和行政裁决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
《通知》特别提醒,各级财政部门、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、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并全面落实“一网通办”事项,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各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。